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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建发[2008]62号
各区、县(市)建设局,在哈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我市建设、规划、国土、房产住宅、工商、地税、信访等15家参评部门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标准》,对在哈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情况进行了评价,经对各部门评价信息统计汇总,现将我市2008年第一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绿牌企业
1.黑龙江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黑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哈尔滨市综合开发建设总公司
4.信恒集团有限公司
5.黑龙江大众新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6.哈尔滨世茂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7.哈尔滨市东方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哈尔滨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蓝牌企业
哈尔滨哈电地产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江海城市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你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哈尔滨保利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共计299家。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黄牌企业
黑龙江省社联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志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共计202家。
四、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应强烈的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红牌企业
1.哈尔滨王景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2.哈尔滨永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哈尔滨现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黑龙江战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哈尔滨城镇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6.黑龙江省恒运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黑龙江省方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哈尔滨市道里区房屋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9.黑龙江金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哈尔滨光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哈尔滨东方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哈尔滨北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哈尔滨市松花江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4.黑龙江沃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5.哈尔滨鑫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办法》的规定,各部门将根据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对在哈开发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绿牌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免予常规检查、可获资质年检免审,符合晋级条件的,经企业申请,可优先晋升资质等级;对参加土地出让招、拍、挂的资格予以免审;在建设项目审批、商品房预售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的最宽限度内给予优惠扶持。对蓝牌企业,企业进行正常开发经营活动,对其不作重点监管。对黄牌企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内重点监管,不得申报资质升级和参加政府组织的各项评优活动;在土地出让招、拍、挂中严格审核资格,对整改不彻底,不能提供已完成整改证明的,不允许参加土地出让招、拍、挂。对红牌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整改期间不予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允许参加土地出让招、拍、挂;三年内不得晋升更高等级的开发资质,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企业信用评价是一个动态过程,此次评价结果是对开发企业信用情况的阶段性总结。随着评价工作的深入开展,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应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鼓励信用好的企业继续努力,保持荣誉,督促信用较差的企业改进不足,修复信用,通过主管部门与企业共同努力,打造我市诚信地产市场。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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