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档案报送要求
 

文章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7年07月16日]
 

一、报送时间:

分季度报送,具体时间为每年一、四、七、十月的上旬报送。

二、报送内容:

1、上报数据文件(上报文件由企业版软件生成,后缀名为.DAT);

2、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资质证书复印件、工商执照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项目相关许可证复印件等);

3、打印文件(由企业版软件打印功能生成的统一格式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

数据文件可用软盘、U盘直接报送,也可通过网络邮件方式发送到hrbfdc@163.com信箱(用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证材料与打印文件装档案袋报送到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住宅处(江北市政府东配楼0647室)。

 
 

上一篇文章:没有了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