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黑龙江省建设厅第18号《关于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第十八项规定“行政许可程序: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首先对审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组织考核,对符合资质标准的,在受理时限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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