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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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6年10月02日]
 

各建安企业: 按照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二OO六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黑建建〔2006〕25号)要求,为加快建立全市建筑业技术进步体系,市建委决定开展2006年度全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5年下半年以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规模较大(10000㎡以上)、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二)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5项以上,并结合工程特点采用其它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者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某一项(子项)新技术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三)2007年底前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申报程序 各建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本企业承建的工程中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项工程,向市建委建管处申报。我委将对申报的工程进行初验,择优上报省建设厅。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06年6月20—30日 (二)要求 1.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四份,详细填写内容并打印; 2.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栏目要求有计算依据,并详细列出计算公式; 3.为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情况将纳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之一。同时,获得银牌以上奖项的项目经理班子,在招投标中将给予加分。各建安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推广新技术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应用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高。 联系人:赵伟霞,电话:86772754。 附件: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下载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请点击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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