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建安企业:
按照省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二OO六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通知》(黑建建〔2006〕25号)要求,为加快建立全市建筑业技术进步体系,市建委决定开展2006年度全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5年下半年以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规模较大(10000㎡以上)、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二)采用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中5项以上,并结合工程特点采用其它新技术的综合性示范工程,或者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某一项(子项)新技术突出的单项示范工程。
(三)2007年底前可完成申报的全部新技术内容,使工程整体技术水平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二、申报程序
各建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从本企业承建的工程中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单项工程,向市建委建管处申报。我委将对申报的工程进行初验,择优上报省建设厅。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2006年6月20—30日
(二)要求
1.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四份,详细填写内容并打印;
2.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栏目要求有计算依据,并详细列出计算公式;
3.为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推广应用新技术情况将纳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考核内容,并作为各类优质工程的评选条件之一。同时,获得银牌以上奖项的项目经理班子,在招投标中将给予加分。各建安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推广新技术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应用新技术示范工程申报工作,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提高。
联系人:赵伟霞,电话:86772754。
附件: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
二OO六年六月十九日
下载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书请点击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