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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平台运行办法
(试行)
为了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管理,实现建筑市场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平台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管理行为,确保各部门监管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平台,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信息运行管理
(一)一般工程项目信息运行管理
1.上年结转的在建工程项目,由相关部门于管理信息平台启用前完成全部工程信息录入工作;
2.新开工项目,建筑市场监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在项目报建、项目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安全技术措施备案通知书、工程质量监督书、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办理完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由相关部门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3.在本市承揽工程项目的外埠企业(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应在通过入哈备案审查后2个工作日内,由企管站、城建处在“外埠施工队伍市场准入项目一览表”中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二)违规工程项目信息运行管理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工程项目信息运行管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项目(包括已取得基础承诺书的项目),由建筑市场监察大队建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项目一览表”,在检查发现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并对此类项目实施重点监管,监管信息与建管处共享。
2.发生安全事故工程项目信息运行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的工程项目,安全站应在调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事故通告,由安全站在“发生安全事故工程项目一览表”中录入安全事故信息,信息与建管处共享,并及时对相关企业及个人进行处理。
3.被依法停工工程项目信息运行管理。对因严重违法违规被依法停工的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监察大队、质监站、安全站应在发出停工通知单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在网上通报建管处。
二、企业信息运行管理
(一)一般企业信息运行管理
1.原有各类企业的信息录入工作,由相关部门于管理信息平台启用前完成;
2.新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市政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等企业的资质,经市建委批准后(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以接到正式文件之日起为准),由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3.外埠市政施工企业、外埠建设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通过备案审查后,由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二)严重违规企业信息运行管理
1.已被评为红牌、黄牌企业的开发、施工、监理企业,在“企业管理”一栏中增设“信用等级”一栏,由相关部门在完成评定并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并对其实施重点监管;
2.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由检查单位负责,在发现其违法违规行为后2个工作日内,在信息平台上通报其不良行为。并将其不良行为记录在企业信用档案中,相关各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企业,适时启动问题整改联动机制,由建筑市场各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处罚。
(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内容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2.应招标工程规避招标、建设单位擅自发包的;
3.有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或无证、越级施工行为的;
4.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
5.未按总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的;
6.工程存在违反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7.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从业人员执业信息运行管理
1.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省级、国家级)、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勘察设计人员执业信息,应由相关部门于管理信息平台启用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2.新取得岗位证书的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省级、国家级)、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勘察设计人员信息,应由相关部门在取得岗位证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3.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工程质量检测企业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工程造价执业人员信息,应由相关部门在管理信息平台启用前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4.新取得岗位证书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工程质量检测企业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工程造价执业人员信息,应由相关部门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从业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5.外埠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在企业备案审查后,应由建管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从业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监管部门应在发现其违法违规行为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良行为信息录入,对需要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应立即锁定该执业人员,停止其执业活动。
四、建筑市场信息平台操作人员管理
建筑市场信息平台操作人员需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相关信息,对不遵守本办法的操作人员,将根据《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岗位权责运行图集问责办法》予以处理。
建筑市场信息平台于2008年6月5日开始试运行。本办法同时开始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