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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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年10月27日]
 

    98日,陕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尾矿库溃坝特别重大事故。为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925日至1130日,山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此次排查的重点是: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合格证的延期考核情况,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山西省建设厅要求各市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建档分类,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一是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施工的工程立即停工,责令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撤离施工现场,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各市检查和查处情况,在上报省厅的同时上报当地政府。省厅督查组将对处罚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未进行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对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对第三时段排查的隐患进行分析,能立即整改的要责成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并报告当地政府实行挂牌整改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三是对第三时段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与第一、第二时段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比对,发现有拒不整改的,要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罚,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权限提出处罚建议报省厅批准。四是各市于1110日前,将第三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治理的重新排查建档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总结上报省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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