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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处近期组织资质评审专家对市政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哈尔滨建设网站予以公示。
本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时间为:2008年7月9日至7月16日。企业及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法人公章反馈我处,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东配楼哈尔滨建设委员会城市建设处
邮编:150021
电话:0451-86772721
附:专家评审情况公示表
黑龙江省五常市市政工程队等五家市政企业专家评审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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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性质 |
企业原资质 |
申请资质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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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 |
增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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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黑龙江省五常市市政工程队 |
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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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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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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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五常市兴顺市政道路建筑有限公司 |
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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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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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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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哈尔滨市向东灯具厂 |
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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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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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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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哈尔滨府明电器有限公司 |
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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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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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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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哈尔滨方圆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
新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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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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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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