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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建发〔2008〕42号
各区(县)建设局、在哈建筑业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核发工作的通知》(黑建建〔2008〕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申报条件
受聘于一家在哈建筑业企业,具有省建设厅统一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含港口、铁道、民航、通信专业)且未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一)2007年度担任中型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
(二)2007年度未担任中型以上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现职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65周岁;现非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任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符合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建市〔2004〕85号)规定要求的。
二、申报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两份(申请表右上方须贴附一寸彩色证件照三张)。
(二)《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汇总表》两份。
(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证明材料》,应包含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助工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截止时间到2007年12月31日,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担任所申报工程项目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请人员应由聘用企业统一组织申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请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应当一致。
(三)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在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上进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如实填写《申报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表》,聘用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核实无误后,上传并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书面申请表,聘用单位完成所有申请人员申报后打印生成企业汇总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报工作于2008年4月10日截止,过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点:哈尔滨建工技校(道里区新阳路475号)113房间。
联系人:韩立军,联系电话:84604860。
特此通知。
附件:各专业中型工程标准一览表 下载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