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哈市勘察行业重要技术岗位岗前培训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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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年02月26日]
 

在哈各勘察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勘察质量管理提高勘察行业重要技术岗位人员的技能水平、质量控制能力、职业道德,完善勘察队伍素质建设,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5号令)规定,按照省建设厅的工作部署和统一安排,近期将由省建设厅组织在我市举办培训班,开展对钻机长、记录员、化验员等重要技术岗位进行的岗前培训工作,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行业管理制度。为合理科学安排培训工作,请在哈各勘察单位结合本单位人员情况,将参加培训人员及人数上报到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并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岗前培训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要亲抓落实,确保重要技术岗位人员和人数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二、此次岗前培训将作为考核工程勘察单位在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勘察人员质量责任意识方面的主要指标之一。

三、已参加过培训工作并持有岗位证书的各勘察单位的重要岗位技术人员,此次培训合格后,对上岗证书进行复审并加盖合格印章;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人员,此次必须参加岗前培训且考试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四、请各勘察单位抓紧时间,认真填写《哈市勘察单位重要技术岗位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于31日前上报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付波    宋阳

联系电话:86772631   86772731(传真)

    址: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东配楼631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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