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上报资质信息工作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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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年05月28日]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省建设厅于去年末下发了《关于开展二OO七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上报资质信息工作的通知》(黑建设[2007]42号),对全省开展设计单位上报资质信息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经过各勘察设计企业申报和省建设厅及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真审查,我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上报资质信息工作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初步建立了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信息的数据库。
    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现有391家,通过认真审查,其中有效备案且符合资质标准的有302家,不合格的69家(包括未报检的23家),没有完成网上备案有20家。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08年5月13日至5月23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经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逾期不予受理。 
    通过资质信息上报,审查为不合格的设计企业,在公示期限内达不到资质要求的,省建设厅将予以取消资质。被取消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要妥善处理本单位曾承接的设计工程的善后事宜。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地区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对到期仍不能达标企业要收回不合格企业的资质证书和出图专用章,并及时交回省建设厅。对于未参加此次上报资质信息工作的设计单位,请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同样按不合格单位的要求办理。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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