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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申请条件?
答: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劳务分包资质序列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总承包12项类别、专业承包61项类别、劳务分包13项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具体详细内容请登陆哈尔滨建设网网站(http://www.hrbcc.gov.cn)查看。
经办处(室):企管站,联系电话:84613895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条件
新办企业申请资质的材料及份数、申请程序?
答:新办企业申请资质应当书面材料和网络材料同时申报。
报送书面材料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1、首先提交申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请,然后填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综合资料(第一册):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章程;
③企业验资报告;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⑤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⑥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3、人员资料(第二册):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及养老保险凭证(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任一个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人员名单);
②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养老保险凭证;
③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反映专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⑤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4、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第一册综合材料):
①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
②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③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④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
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各科室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正式受理后,所有资料一律不得更换、修改、退还。专家审核时,企业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时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
6、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增项申请;
(2)《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5)相应级别及专业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和劳动聘用合同;
(6)企业有职称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和劳动聘用合同;
(7)新增加工人的岗位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8)资质标准中明确要求企业具有的设备、厂房,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
(9)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质量验收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及中标通知书;
(10)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1)网上申报。
(12)需清欠办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变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企业变更名称
①企业变更名称的申请;
②已变更的法人营业执照;
③公司章程修正案;
④董事会纪要、任职文件;
⑤网上申报。
⑥需清欠办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2.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①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②已变更的法人营业执照;
③公司章程修正案;
④董事会纪要;
⑤法定代表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身份证;
⑥网上申报。
⑦需清欠办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3.企业变更地址、注册资金
①企业变更地址、注册资金的申请;
②已变更的法人营业执照;
③公司章程修正案;
④董事会纪要;
⑤验资报告(注册资金变更需提供)
⑥网上申报。
⑦需清欠办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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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
企业资质办理流程、涉及部门、受理权限、审批时限?
办理流程:
1、受理企业资质申请;
2、主管科室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
3、专家评审、市建委监察室全程监督;
4、站长办公会集体决策,上网公示7天;
5、报市建委审签;
6、建立企业资质档案、信用档案、核发资质证书。
受理权限: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和铁路、交通、水利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和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三级、爆破与拆除工程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审批时限: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核。
(五)收费及依据
无
(六)受理单位、地点、受理时间、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管理站
受理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文街2号
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84613895
(七)投诉方式
可网上投诉或电话投诉
经办处(室):企管站,联系电话:84613895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限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对象、违法行为、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内容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
(二)执法对象及违法行为
1、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施工企业。
2、建筑市场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等级施工、非法分包。
(三)执法主体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是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勘察、设计和建设工程行政管理的法定执法主体。
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管理站是规章以上的法律文件规定可以委托执法的单位,已办理了受委托执法手续,是委托执法主体。
(四)执法程序
1、执法人员向被检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
2、制作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收集相关证据;
3、送达处罚前告知书,签收。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申辩权;
4、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签收。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权利;
5、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
6、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缴纳罚款通知书,收受人签字。
(五)执法内容
1、查处建筑市场无资质施工、超越资质等级施工、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对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专业承包三级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有严重违法行为及达不到资质标准等级的企业,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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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业企业,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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