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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事局、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素质,更新知识,适应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人部发【2007】96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即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哈尔滨市职改办委托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举办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拟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为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邀请在哈高校专家、学者和市直机关有关方面负责人授课,采用菜单式培训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必修公需科目,任选一类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
1、科学发展观与经济形势专题;
2、《劳动合同法》与职业道德、权益保护;
3、职称申报条件与评审程序。
专业科目
第一类(适合理工类专业技术人员):
1、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提高;
2、知识产权、科研立项规定(专利申请)与情报检索;
3、科技论文撰写能力提高与发表;
第二类(适合财经和综合类专业技术人员)
1、最新财经税务政策法规释义;
2、经济与投资基本理论
3、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
第三类(适合新闻类专业技术人员):
1、新闻传播基本理论;
2、新闻传播理论发展最新动态
3、形象设计与沟通技巧。
三、时间和地点
2008年6月下旬陆续开课(具体开课时间另行通知),时间两周,每天下午13:00--16:00.
地点:哈尔滨职工大学(道外区南马路120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200元。
五、培训结果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重要条件。培训结束后签证验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六、报名办法
坚持考生自愿原则。5月19日开始到哈尔滨人才大厦二楼大厅或704房间报名(道里区地段街10号)。
电话:84656281 84656221
附: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 下载
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