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沿江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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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年07月07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战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减排政策精神,本着“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宗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市区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多元化筹措改造资金,结合旧住宅区整治改造,对具有保留价值和符合要求的既有建筑进行节能、立面整饰和庭院环境等综合改造,切实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拟对我市沿江38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的多层既有建筑进行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为此,2008年7月4日,哈尔滨市墙改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市建筑设计院、省龙建节能技术研究所、以及财政、施工、重点工程等方面的专家对哈尔滨市沿江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专项论证。 
  专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申报的、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编写的《哈尔滨市沿江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进行了充分论证,得出结论,一是沿江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基本国策和国家、省市有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政策的要求;二是项目的选择综合考虑建筑的使用年限、供热质量及方式、群众参与积极性和试点区域的代表性等因素,技术准备充分,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合理可行,符合既有建筑节能和热计量改造等有关技术标准要求;三是项目经济测算合理,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具有很好的示范效果,具备实施条件。 
  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有利于降低既有建筑的能耗和对大气的污染,提升沿江区域建筑功能和景观环境,改善改造区域内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丰富沿江景区文化特色,是落实我市“十一五”期间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目标的有力保障,项目可行。建议尽快报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墙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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