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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黑龙江省村镇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多予、少取、放活”为基本方针,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原则,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农房改造和村镇基础设施等村镇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饮水、农村能源、电网、通信、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农村住房砖瓦化进程,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支持农村住房改造,加快林区危房改造,重点解决贫困农民茅草房问题,切实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加快编制村镇规划步法,提高规划质量,加强村镇规划管理。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和《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加快小城镇建设,逐步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搭建城镇化平台。加快农村住房改造,推进节能住房建设,切实加强农房安全。深入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村镇建设的整体水平,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工作。
工作目标:
1、加快编制《黑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进度,力争在2008年完成。
2、组织和指导编制完成9个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
3、组织和指导编制完成69个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4、组织和指导编制完成469个村庄建设规划。
5、2008年全省完成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10亿元,同比增长4.76﹪。
6、改造和新建农房10万户以上、建筑面积82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住宅中节能住房达到25﹪以上;全省村镇住房砖瓦化率达到67.6﹪以上,其中“百乡千村”住房砖瓦化率达到 76.8﹪以上。
7、村镇铺装砂石道路2650公里,其中硬化铺装1500公里,铺装率达到66﹪,比上年增长0.6个百分点以上。
8、村镇自来水新增受益人口31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6.5﹪,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要求
为完成上述目标,提出2008 年全省村镇建设主要工作措施及要求。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村镇建设工作的领导。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村镇建设工作,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村镇建设是“三农”工作主要内容,各地建设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要把村镇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解决地市、县乡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薄弱、不健全和缺少管理人员的问题,建立健全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确保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等职能的统一性、完整性和服务性。保障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努力推动我省村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各地要明确村镇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2、加强村镇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各地要认真实施《城乡规划法》村镇规划管理的规定,省建设厅将组织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并在全省开展一次实施村镇规划大检查活动,纠正违反村镇规划的建设行为,整治私建乱建活动,依法严格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各地要安排落实编制村镇规划经费,认真组织落实编制村镇规划任务,各地要编制完成9个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69个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对编制完成的村庄建设规划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省里坚持对编制完成的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和小城镇总体规划进行技术鉴定,确保村镇规划质量。进一步加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综合性及前瞻性,力争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村,从建设规划到总体规划直至建立覆盖全省的村镇规划体系,更好地发挥规划在村镇建设中的科学指导和调控作用。
3、加快农村住房改造进程,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住房技术。各地要针对本地农村住房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改造农村茅草房进程,切实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的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农村康居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农房改造的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把农房改造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和农户,确定推进落实责任人,确保农房改造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台阶。首先每个地市县都要开展农村住房情况的调查工作,动员县、市、乡、镇、村各级干部和广大农民,积极配合开展农村住房情况的调研,各级建设部门要掌握本地有多少农村住房、有多少砖瓦房、有多少茅草房,制定出改造目标、计划和措施。二要各地要制定扶持农房改造的补贴资金和免费供应节能建筑材料等惠农政策,省里继续加大扶持农村住房改造力度,把这一政策送到农民手中,调动广大农民改造茅草房的积极性。省里要集中抓一批农房改造试点,争取用1-2年,改变试点村农房居住条件。三要继续加大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深入开展送图下乡服务,各地要组织设计出适合农村多种多样的农房设计图,印制成册,免费供农民建房选用。各地建设部门要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下乡帮助和指导农民建房,免费提供放线、测量等技术工作。四要引导村镇建设节能省地型住房。从集约、节约和节能出发,从技术上加强指导,引导广大农村建设多层楼房。向农村推广建设一批节能省地型住房图纸,争取节约更多的土地。五要向农民传授住房节能技术。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现场会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宣传和讲解太阳能、草砖、复合墙体、燃池等节能住房技术,让更多的农民认识、了解和掌握节能住房技术,建设节能住房,住上节能住房,获得节能带来的好处,使我省农村住房状况得到切实改善。
4、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承载能力。针对我省小城镇基础设施薄弱、投入少、城镇化平台作用不突出等问题,各地要在加强村庄供水、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更要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的吸纳能力和承载能力。一要选择和确定100个重点建设小城镇,建立这100个重点建设小城镇项目库。二要优先解决小城镇吃水问题,让百姓吃上安全合格的自来水。加快供水、排水、供热、道路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三要不断地建立和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由政府搭建好小城镇这个城镇化平台。四要放开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等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招商引资,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支持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和农垦、森工等地市、系统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九三、宝泉岭、建三江、红兴隆、方正、鹤北、清河、东方红、玉泉、亚布力、一面坡、柴河、横道河子、虎头、迎春、土龙山、宝泉、爱辉、赵光、通北等一批国家和省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村镇基础设施质量。
5、深入开展全省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通过几年来的全省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省各地都取得了可喜成绩,各地村镇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为农民创造了良好生活环境,但脏、乱、散、差等问题仍然是多数村镇的突出问题。各地在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要按照《黑龙江省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以“两改(改路、改厕)、一清(清扫运垃圾)、一排(明沟暗渠排水)”为重点,深入广泛地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每个县、镇(乡)都要设立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提出任务、目标和措施,环境整治要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动员广大农民清理垃圾、修整院墙、清理柴草垛出村、修缮房屋、粉刷房屋、清理边沟、修建道路、植树绿化、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组织乡、镇、村建立村庄、乡镇管理的村民公约,加强村民自治工作,为广大村民创造友好、生态、自然、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6、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培训工作。村镇建设培训工作是解决村镇建设问题和推进村镇建设工作的重要措施。全省要开展地市、县、乡、镇、村多层次的培训,省里负责培训地市、县村镇建设管理干部,地市、县负责培训乡镇村管理干部和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干部培训以《城乡规划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划技术、房屋建设、节能技术等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乡镇、村管理干部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以有关村镇规划技术、房屋建设、节能技术、整治技术等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培训使村镇建设管理干部学习、掌握有关法规规定和村镇建设专业技术知识,提高管理和指导水平,使村镇建筑工匠掌握施工技术和节能技术,发挥村镇建设管理干部和村镇建筑工匠的主力军作用。全省共培训村镇建设管理干部和村镇建筑工匠5000人次。
7、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村镇建设量大、面广、分散,村镇建设规模不断增长,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屡见不鲜,日益突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房和村庄整治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防微杜渐、不断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村镇工程质量和安全。
8、以点带面,抓好新农村“百乡千村”试点。“百乡千村”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第一批试点,各地要集中力量,从编制村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建房、供水、排水、道路铺装、垃圾清运、建立管理制度、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等方面全面推进。2008年是第一批试点村镇扶持建设的最后一年,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百乡千村”建设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圆满完成任务,真正把“百乡千村”建设成为我省新农村村镇建设的第一批示范典型。各地也要抓紧安排落实编制新确定的212个试点村的规划,尽快完成这项工作任务,要加快供水、排水、道路铺装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百乡千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百乡千村”面貌有较大改善,农民素质有较大提高,乡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9、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各地要按照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乡村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换发黑龙江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的通知》,严格按照省财政、物价黑财综(2006)71号、省财政黑财综(2007)107号等文件精神,组织好新式农村集体土地房屋证照发放工作,坚决禁止乱收费,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解决农民实际困难,方便农民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10、开展村镇建设调研工作。省、市都要开展村镇建设调研工作,深入农村,走访农户,了解和掌握村镇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了解和掌握村镇建设新典型、新变化、新作法、新情况,研究村镇建设新思路、新模式,不断地解决村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省村镇建设不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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