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荣获全市帮扶工作先进单位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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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8年03月26日]
 

325日召开的全市帮扶工作会议上,我委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哈尔滨市帮扶工作先进单位标兵称号”。200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帮扶帮建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委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深入被帮建乡镇呼兰区康金镇和被帮扶行政村通河县祥顺镇向阳村,通过资金、技术和项目帮扶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村镇建设帮建工作和整村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帮建和帮扶工作任务,使被帮建、帮扶村镇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村镇人居环境面貌发生了可喜的变化。2008年,按照《市直机关部门帮扶帮建工作责任分工表》,我委的对口帮建、帮扶村重新调整为通河县浓河镇富强村和西胜村。(村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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