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增项分为,主项资质是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增项其它专业资质;由其它专业资质主管部门进行审查项目,合格后由我处上报。
主项资质是其它专业资质,增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由我处对增项企业进行审查,合格后由其它专业资质主管部门上报。
注:企业申请增项资质类别不得高于其主项资质级别。
一、增一级市政公用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条件参照一级资质
等级标准。
二、增二级市政公用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条件参照二级资质
等级标准。
三、增三级市政公用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条件参照三级资质
等级标准。
四、申报企业应提供的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会计事务所的评估报告;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7)需要出具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8)上述材料需装订成册二份。
五、办事时限
初审部门从收到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