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升级申报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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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07年04月04日]
 

三级晋升二级资质标准:

1、构件产品年实际产量2万立方米以上,或设备生产能力达3万立方米,产品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4、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5、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

6、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7、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万元以上。

8、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

说明:

1、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的后果由申请单位自负。

  2、具备以上拟申请成立相应市政企业资质标准条件后,由申请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市建委提出申请,报市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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